“营改增”对地税收入的影响因素及对策分析

发布时间:201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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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

地税收入的影响因素及对策分析

 

(乌海市海勃湾区地税局        娟)

 

国务院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651日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试点,作为地税部门主体税种的营业税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地税收入将急剧减少,地税征管将迎来全新的挑战。如何应对“营改增”对地税收入的影响,积极发挥地税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职能,成为当前地税部门迫在眉睫的问题。现通过整理海勃湾区近年相关税收数据,对比分析“营改增”对我区地方税收的影响,同时提出了一些相关对策及建议。

一、“营改增”对地方税收的影响

(一)直接导致地税收入总量大幅度下降

营业税在地税收入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营改增”后,当前的营业税将由地税收入变成国税收入,直接导致地税收入总量下降。从2010年—2015年税收收入统计数据比对分析不难发现,营业税占地方税收的比重逐年提高, 2016年实行“营改增”后,将导致地税收入下降32%,提高地税收入占地方GDP和地方财政收入比重的目标将难以实现(以下数据均为海勃湾区全部地税部门的收入)

            税收统计表           单位:万元

年度

税收总收入

营业税

营业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例

2010

102474.24

38913.21

37.97%

2011

156745.61

59925.54

38.23%

2012

168618.06

65844.31

39.05%

2013

169864.87

67975.17

40.02%

2014

189709.39

53537.72

28.22%

2015

177440.00

56808.68

32.02%

(因2013年运输业“营改增”因素导致2014年营业税占地税收入比例下降)

(二)将进一步削弱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潜力,降低地方财政收入在财政总收入中的比重

在目前的分税制体制下,营业税是地方第一大税种,营业税收入大部分归属于地方政府,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企业税负只减不增,即便税收收入总量不变,地方政府收入也会减少。如交通运输业20142015年,分别征收增值税7480万元、5287万元,改增值税后税负下降,地方财政收入逐年减少。

2013年数据为1-7月地税征收交通运输营业税的税额折算成全年应纳税额)

(三)“营改增”后地方税收失去主体税种,致使地税部门职能被弱化,税收征管难度加大

1.“营改增”扩围后,地税收入中营业税将全部丧失,地方税收失去主体税种,以2015年各税种占地税总收入的比例为例,除营业税外,只有耕地占用税、个人所得税占比超过10%

2.地税失去“以票控税”抓手,增值税附征税费管理面临困境。“营改增”前,建筑业、餐饮、住宿等行业纳税人随营业税附征的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及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由地税部门通过“以票控税”手段实时控管,该附征的附征,该核定的核定。“营改增”后,这部分纳税人的劳务缴纳增值税改用增值税发票,附征的税费能否向地税足额缴纳,取决于纳税人纳税意识的高低,地税部门无法进行源头监控,势必减少地税税收。

3.企业所得税因新增企业随着“营改增”变为国税征管而失去新的增长空间,同时,地税管辖企业所得税的老企业由于改制、新注册成立公司等原因,企业所得税转向国税部门,造成税源流失。

  4.各项基金、社保费、代征残保金、工会经费等工作会受到一定冲击。往年采取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强制性措施由于主体税种管辖权的缺失,实行起来非常困难且会打一定折扣。

   二、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降低营改增对地方税收的影响

   “营改增”能增进百姓实惠,但从税收征管的角度看,营业税是地方第一大税种,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将减少地方营业税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地方财政压力,所以,地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有效降低“营改增”对地方税收的影响。

  1.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培植新的税源。有源必有税,源多税必大。做大做强地方经济,培植壮大地方税源才是解决地方财政困难、缓解财政压力的根本出路。因此,我们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大力推进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为契机,不断推进重点产业发展,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抓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促企业上规模、上台阶;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不断做大经济总量。

  2.地税部门要加强征管,挖潜增收。要加强分析预测,开展好税源调查,注重抓大不放小,以小补大,强化堵漏增收措施,坚持依法治税,充分发挥纳税评估的职能作用,加大稽查力度,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收。

3.积极转变观念,加强国地税合作,加快税收征管转型,主动适应后“营改增”时代对地税工作的要求。加强形势教育,引导地税干部正确认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和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大意义。大力提升地税干部的综合素养,提高其适应税制改革步伐的能力。以中办、国办《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实施为契机,不断提高税源管控水平。地税部门要加大与国税局的协调互通,加强附征税费的代征管理力度。同时,依靠各级政府,加强与工商局等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掌握三大行业纳税人的变化,加大社会综合治税力度。

4.以大数据下的税收现代化管理为龙头,强化信息管税能力,完善分级分类为主体的税源专业化管理,大力挖潜增收,积极实施税源精细化管理,努力破解征管信息不对称难题,加快“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转变步伐。

   5.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将工作的重点逐步转移到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征管以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源上,深入研究政策,在政策增收上下功夫。

总之,“营改增”的快速扩围,三大行业实施“营改增”将使地税收入急剧减少,营业税将不再是主体税种,地税部门对内要积极面对,熟悉政策,采取及时有效的具体措施,调研分析,清欠查收,对外则要加大政策宣传,依靠政府,加强沟通,协同各部门加大社会综合治税力度,做好“营改增”后的各项应对工作,保证地税收入的“软着陆”,将地税收入减收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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